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展覽場地除了舉辦邀請展外,亦提供校外機關、團體或個人申請舉辦宏揚當代藝術,表彰創作精神或具學術性、教育性之美術展覽與表演藝術活動。歡迎有興趣之機關、團體或個人提出申請。
申請時間
即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(郵戳為憑)。
申請方式
填具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場地借用辦法所列相關資料、申請書及相關表格送達或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880011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(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)。
其他說明
國立澎湖科技大學補助台灣本島策展人/參展人台灣任一地點來回澎湖機票1份及住宿1晚費用2000元(名額2位),並致贈感謝狀以表致忱。
因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位處離島地區,美術作品須經物流包裝運送並可申請補助運輸相關費用,唯申請單位/申請人請以保護作品之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;包材不拘,運送過程中可能造成之毀損須自行負責。
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場地借用辦法.odt [請點我]
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展場空間示意圖.pdf [請點我]
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場地申請資料表.odt [請點我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