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展覽廳檔期開放申請:6/1起至8/31截止


      申請資格      
凡中華民國國民、旅居海外華裔人士及國內公私立機構、團體、學校與各級政府機關,均得向本館申請;惟以旅居海外華裔人士身份申請者,須有在臺代理人代為辦理。

      申請時間      
每年於六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,接受次年之展覽檔期申請。

 線上申請: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官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 [官網請點我]
紙本申請:依申請表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視覺藝術教育組,並註明「112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」

      洽詢電話      
02-23110574分機232(第1、2展覽廳李先生)、分機235(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陳小姐)


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場使用管理要點[請點我]

展場使用申請表及送審清單.doc [請點我]
展場使用申請表及送審清單.odt [請點我]

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展覽場地租用相關訊息[請點我]

瀏覽數: